六年后真相大白!1997年仙桃市“6·4”河中无名男尸案侦破始末
发布时间:2025-07-23 16:03 浏览量:2
1997年的6月4日。这天一大早,一名妇女在湖北仙桃市东荆河张沟白庙大桥上游约三百米处的南岸一个水码头清洗衣服时,发现水中浮着一个怪物:它大头大脑,还像有毛发、有两只臂膀,在水中荡来荡去,像扭秧歌似的。
河中的怪物,迅速吸引了东荆河两岸数百人围观,一些迷信的人们指着水中的怪物,似乎找到了“水鬼”现身的证据,说是“水鬼”在踩水,可能要在这附近寻找“替身”。胆小的家长们则赶紧嘱咐自己的小孩再不要到河里玩水了,否则会被“水鬼”拉去做“替身”。
一时间,恐怖的气氛笼罩在东荆河两岸。
世上没“水鬼”。其实这个在东荆河水中浮荡的怪物是一具成年男性的尸体。
仙桃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侦查员赶到现场打捞起这具尸体时,发现其上身裸露,下着长裤,系一条金利来皮带,双手和双脚分别被绑吊着两块砖头,尸体已经腐烂,呈巨人状。勘查中发现河滩上遗留有小汽车轮印。
从无名男尸双手和双脚均绑吊着砖块来分析,这无疑是一起手段残忍的杀人案。
查找尸源,明确死者身份,是侦查专班要抓紧做的事。
东荆河的北边属仙桃市辖区,南边为洪湖市辖区,白庙大桥将两市相连,也是仙(桃)洪(湖)公路的咽喉。
抛尸地点在东荆河白庙这一段,因此仙桃、洪湖两市特别是东荆河沿岸乡镇近期失踪的成年男性成了侦查专班认真调查登记的对象。
有些人闻讯赶来看过尸体,但未能点头认可是自家失踪的人。
扩大搜寻范围。仙桃市公安局向湖北省公安厅作了汇报后,决定在全省范围印发认领无名尸体的公告。
就在印发公告的6月6日,仙桃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收到了宜昌市公安局的一份协查通报。这份通报要查找的是该市五家岗区失踪的25岁的出租车司机马龙军。
侦查专班迅速与宜昌警方联系,得知马龙军是6月1日连人带车一起失踪的。联系到东荆河中无名尸体发现的时间是6月4日,是在马龙军失踪后,侦查专班分析这具尸体有可能是马的尸体。
马龙军的哥哥和女朋友闻讯赶到仙桃认尸,人们从他们那悲痛欲绝的哭声中,可以得出这具无名男尸正是他们的亲人——失踪的宜昌“的士”司机马龙军。
据死者家人介绍:马龙军25岁,生长在宜昌,开的是一辆深蓝色的普通型桑塔纳出租车,车牌号码为“鄂ET”。他于1997年6月1日下午在宜昌市区运营时搭乘客出城,下午五点左右,他用手机给哥哥打了个电话说:“现已到了潜江,乘客说还要往前走一段路,把客送到后将迅速返回。”接到这个电话后,家人就再没有他的音讯了。
侦查专班对这起案件作了这样的分析:
一、从死者头部和颈部的伤痕分析,死者系被人用硬物砸击头部、用细绳扼勒颈部致死,而后沉尸河中的。
二、从死者身带的钱和手机、BP机失踪,所开的出租车不知去向等情况分析,此案性质为劫财杀人的可能性极大。
三、从死者为宜昌人,所开的出租车为宜昌籍,平常都在宜昌市区运营的情况分析,死者或凶手驾车可能是走宜黄高速公路,在仙桃下高速公路后再走仙洪公路,在白庙大桥上游三百米以上的东荆河某处抛尸河中,河滩上留下的车轮印极有可能是死者的车子所留。
四、东荆河抛尸处有可能是第一现场,但不排除歹徒在车内将死者杀死的可能。
五、从死者之兄在6月1日下午5时许接到死者电话的内容分析,死者驾车在由宜昌往仙桃途中在潜江停过车、歇过脚或吃过晚饭。
六、宜昌本地人或仙桃、潜江、洪湖三地在宜昌做生意、打工及其他有劣迹的人,骗租死者的出租车,进而将其杀死并劫车的可能性极大。
七、死者年轻,身强力壮,要将其杀死并抛尸河中,靠一个人很难完成。因此分析凶手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根据对案情的分析,侦查专班把工作的重点首先摆到了宜昌市。
侦查员们通过走访马龙军的家人和同行,对马龙军平常接触的人,马龙军的生活习惯、爱好及开车的行为特征都有了基本了解。通过调阅宜黄公路宜昌收费处的电子影像记录,发现马龙军是6月1日下午4时许驾自己的出租车离开宜昌上宜黄高速公路的,在出租车副驾驶位置上,坐着一个青年男子,估计身高在1.7米以上,留的是后背式头。出租车后排好像坐着人,但影像极模糊,辨不清。
查访工作进行了一个多月,侦查专班未发现与马龙军有矛盾的人加害于他的可疑线索,也未发现马龙军最后载客离开宜昌及租车人身份等具体细节情况。
在调查仙桃、潜江和洪湖等地在宜昌经商务工及临时到宜昌人员时,由于这三地在宜昌人数多,流动性大,且没有任何记录,侦查员虽经多方努力,也没有发现与马龙军有关的可疑人员。
在走访宜黄高速公路潜江服务区和潜江市区内的一些餐馆时,侦查员发现马龙军所开的出租车在6月1日下午五时许确曾在潜江下过高速公路。车上共三人,一起下车到潜江城区的一家小餐馆吃过饭。由于来往的人和车辆多,餐馆老板和服务员只晓得是三个青年男子,坐的是一辆有“E”字牌(宜昌籍车)的桑塔纳小轿车,没在意他们的口音和相貌特征。
这条线索非常重要,侦查员费了很大的精力去查,但没有结果。
在东荆河白庙大桥一带,侦查员对白庙街道及东荆河两岸的村庄,逐家逐户调查、座谈,没有找到6月1日下午5时至马龙军尸体被发现前这段时间,在白庙大桥处发现可疑的车和人的人。找常在此过路的司机调查,他们也谈不出与此案有关的可疑情况。
在仔细查阅宜昌、仙桃、潜江和洪湖等地有盗抢机动车劣迹的人员档案中,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发现可并案侦查的相似案件。
技侦部门在对马龙军失踪的手机和BP机的监控中,也未获取这两机使用的信息。
案件侦查了三个多月,侦查专班想了很多办法,做了大量的艰苦排查工作,就是没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查无实质性进展。
鉴于这是起跨区域的大案,涉及到宜昌、潜江、仙桃、洪湖等地,侦查专班在做好有关材料汇总工作后,决定将马龙军被劫走的出租车的车牌号“鄂ET”,车子的大架号“064756”和发动机号“529781”,在全国公安网上发布,期待外地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和有关车检工作中能发现这部被劫的车。
一百八十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侦查工作仍无任何进展,网上发布的几个号码也未获得“回音”。
案件的侦破似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侦查专班只好将这起杀人劫车案“挂”起。这几年,每一次严打战役,刑警们都要翻开此案的卷宗,聊起这件案子的一些细节。
“挂”起的命案,对于专职破案的侦查员来说,无疑是一杯难咽的苦酒,是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
时间到了2003年6月3日,离马龙军被害已经整整六年了。
这天上午,仙桃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电话嘟嘟响起,一个操河南口音的男子在电话中告知了自己的单位:河南省林州市(原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电话中,爽直的林州刑警开门见山地向仙桃刑警通报了一起重大线索:你局1997年上网的一辆大架号为“064756”、发动机号为“529781”的桑塔纳轿车在林州出现,且被警方扣留。
马龙军的出租车在河南林州露面,“挂”了六年之久的这起杀人劫车案有了侦破的希望。电话中的好消息让仙桃刑警们一阵激动。
刑警大队经过研究,决定速派副大队长李学锋和侦查员闵国斌赶往河南林州,依靠当地警方迅速核查被抢劫的车子,并顺线深挖,以获得更多的破案线索。
6月6日,这两名侦查员风尘仆仆赶到河南林州市,见到了那辆被扣押的轿车,听取了林州同行的详细介绍:今年5月30日,林州市开展了打击盗抢机动车的专项斗争,一工作关系人向林州刑警大队反映在市区“贵人到乡村酒店”门前停着一辆来路不明的桑塔纳小轿车。林州刑警们迅速赶到乡村酒店,在传唤车主李双红(男,30岁,林州城关镇南兴村人)时,李交待这辆车是去年八月以三万五千元的价格从高某手里买的。刑警们认为此车来路确实可疑,便将其扣留。
经找高某核查,高证实是以三万五千元的价格将车转卖给李双红的。当追问此车的上线时,高说是从林州市东港乡燕科村赵某手里买的。
侦查员们马不停蹄地找到赵某,赵某说车是2002年元月一个叫郝某的人卖给自己的,郝某常在北京做工程,他可能是通过北京某部队的人买的便宜车。
几经辗转,侦查员们找到了郝某,郝某证实是在北京做工程期间,在熟人胡某手里买的车,并说出了胡某的工作单位:北京空军某部仓库。
6月9日,侦查员们赶到北京空军政治部,向部队的保卫干部介绍了案情。保卫部门很重视,表示全力配合协查此案。
空军某部保卫部门承诺:迅速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向仙桃刑警通报。
6月17日,北京空军某部保卫干部用电话和传真的形式,向仙桃警方告知了某部仓库胡某买车卖车的经过:胡某在部队服役多年,有一个老战友是湖北仙桃人,已转业多年,1997年夏天,老战友的儿子带着两人把一辆挂湖北黄石市牌号的桑塔纳轿车开到北京以六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他用了几年后,便转手卖给了在北京做工程的河南林州人郝某。
绕了一个大圈,线索又指向了仙桃。
经查,胡某战友的儿子许某,36岁,住仙桃市农机公司宿舍,系农机公司下岗职工,其父曾在北京空军某部服过役,是胡某的部下。
围绕许某做工作,发现他与住仙桃市公路局宿舍的公路局职工陈某关系最为密切。
经请示局领导,侦查专班秘密传唤了许某和陈某。许、陈二人供认:车子是一个叫陈国明的人在1997年七八月间找上门来要求变卖的。陈国明与许某不熟,是陈某牵的线,陈某与陈国明是堂兄弟。
陈国明被迅速纳入侦查视线。经查,陈国明今年32岁左右,身高1.74米,原住在仙桃市农业局院内,头发留的是后背式。他的长相、身高、发式与1997年6月1日在宜黄高速公路宜昌收费处摄录的马龙军开车出城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那个男青年极为相似。侦查员心中基本上有了个底:陈国明为杀人劫车的重大犯罪嫌疑人。
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陈国明1991年因盗窃被判刑一年半,坐过牢,喜好赌博,而且输的时候多。他辞职多年,在社会上混,可能染上了毒瘾,现与一离过婚的妇女租住在仙桃城郊沙咀村七组某农户家。
6月17日下午6时许,侦查员们来到陈国明的租住屋一带蹲点守候,在陈租住屋隔壁一家的楼梯拐角处将陈抓获。
此时,陈预感大事不妙,喊了他的情人一声,要她打个电话。侦查员们深知这是个非常狡诈的暴徒,他高声喊姘妇并要她快打电话,极可能是暗示同伙,向同伙传递自己被抓的信息。
对陈国明的审讯连夜进行。经过一番斗智斗勇,陈国明终于败下阵来,交代了六年前与仙桃城郊杜柳村男青年胡光银杀人劫车的作案经过。
1997年6月1日下午,喜好赌博的陈国明在宜昌赌博已经输掉了两万五千多元,身无分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约来同在宜昌的好友胡光银,商量如何想办法搞钱过日子。下午4时许,两人在宜昌街上寻找猎物时,发现身旁停着一辆成色较新的桑塔纳出租车。
机会就在眼前,出租车不是可以卖钱吗?开车的司机身上不是有钱吗?两人随即与出租车司机交谈,说要租车到仙桃,并愿出八百元的租价。为了稳住司机,他们还很大方地预付了三百元给年轻的“的士”司机。
年轻的“的士”司机驾车出宜昌城上宜黄高速公路行驶了个把小时到达潜江,陈国明、胡光银两人提出在潜江停车吃晚饭,司机便照办,将车开到潜江市区的一家小餐馆前停下,并用手机给长兄打了个电话,告知自己已到了潜江。饭毕,陈国明、胡光银两人商量怎么下手,胡光银便到市区一处水果摊前,以买水果为由,趁商贩不注意时,将一个铁秤砣偷到手揣进了荷包。
出租车出潜江市区再上高速公路时,天已经黑了。
“的士”司机将车开到仙桃下高速公路,在进入仙桃城区汉江大道的中段时,陈国明以要小便为由要司机停车,接着便用一根钢丝套住了司机的脖子使劲地勒,司机拼命挣脱了,并跳出车逃命。陈、胡二人紧紧追赶,并将司机扳倒在地,在胡与司机扭打在一起时,陈回车内取出铁秤砣对准司机头部猛砸,致其昏迷。接着,陈、胡二人搜到司机身上的钱和手机、BB机等物,将昏死的司机移至车子的后备箱,随后由陈驾车调转车头往仙洪公路白庙大桥驶去。
途中,他们感觉车后备箱有动静,怀疑司机未死,陈便停下车用绳索将司机勒死。
在公路旁,他们拾到8块砖,将死者衣服撕成条条,绑上砖头,分别吊在死者的双手和双腿上,然后将车开到东荆河白庙大桥上游300米处的一处河滩,将尸体抛入东荆河中。
杀人抛尸后,他们将车开回仙桃城区,除去出租车标志,从一处停车场上撬盗黄石籍的一辆轿车上的一副车牌挂到了这辆劫来的桑塔纳车上。
最后他们通过陈某找与北京空军某部胡某相熟的许某,将劫得的车子开到北京以六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胡某。
案情基本明朗。必须快速抓获另一名作案嫌疑人胡光银。
陈国明被抓时,向姘妇叫喊打个电话,侦查员们估计陈的姘妇已向胡光银告知了陈被抓的事。怎么办?
侦查专班研究决定,先走三着棋:一是秘密在胡光银家附近守候,相机抓获胡光银。二是在仙桃城区和杜柳附近地区暗访胡光银的踪迹。三是开出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给陈国明的姘妇,在拘留事由上写上涉嫌吸毒。因陈国明吸过毒,这样写既与事实相符,使她觉得陈国明被抓是因吸毒的事,从而打消胡光银的顾虑,使其不致于远逃。
果然不出所料,陈国明的姘妇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后不久,接到了已潜逃的胡光银的电话,胡问她现在有没有陈国明的消息时,她说陈国明是因吸毒被公安局抓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已经写明了,估计问题不太大。
胡光银信了她的话。6月18日晚,胡从彭场镇溜回杜柳村,没到家门,有一“粉友”(吸毒者)约他一起到沙市买“货”(指毒品)。见是常在一起吸毒的粉友,胡未多加思索,便上了他们的一辆桑塔纳轿车。
当车进入宜黄高速公路仙桃收费处时,早已守候在此的便衣刑警们迅速围了上去,将车上的四个人连人带车一块押到了公安局。
铁证如山,不容抵赖。胡光银归案后的供述与陈国明的供述完全相符。这起“挂”了六年之久的杀人劫车案终于告破。